自2004年1月1日起,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(HS章到*八章)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《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》(FORM E)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。2005年7月20日起,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。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(即文莱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新加坡和泰国)至2005年7月40%税目的关税降到0-5%;2007年1月60%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-5%。2010年1月1日将关税终削减为零。老挝、缅甸至2009年1月、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%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-5%;2013年40%税目的关税降到零。越南2010年50%税目的关税降到0-5%。2015年其它四国(老挝、缅甸、柬埔寨、越南)将关税降为零。
出口泰国FORM E产地证需要什么材料
——出口泰国FORM E产地证只需要填写一份产地证的格式即可申请,自己操作不了的话可以把材料提供给代理,有代理来操作。
出口泰国FORM E产地证可以双抬头吗
——可以的,但是由于退证率高,一般代理是不双抬头的,但是主要您的客户认可双抬头形式,也是可以的。
泰国FORM E产地证需要和提单信息一致吗
——对的,清关资料要单单保持一致。
泰国FORM E原产地证资料注意事项
1. 泰国FORM E产地证的出口商须和客户在国外清关发票的抬头一致。(非大陆的境外中间商的仍然按照第三方发票情况理。)
2. 泰国FORM E原产地证产品分项 要和清关发票保持一致。
3. 泰国FORM E证书金额要和清关发票相符合。
4. 泰国FORM E原产地证,船舶途经中国香港等非东盟区域和内陆区域的需要未再加工证明